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通报

 

 

我国古代文献典籍是中华民族在数千年历史发展过程中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和想象力、创造力,是中华文明绵延数千年,一脉相承的历史见证,也是人类文明的瑰宝。古籍具有不可再生性,保护好这些古籍,对促进文化传承、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统一及社会稳定具有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2007年1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这是我国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正式启动。下面,我就全国、全省和全市的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向大家作以简要通报。

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进展情况

    这次国家实施的古籍保护工作的主要任务有:在“十一五”期间,要大力实施“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和“十一五”国家古籍整理重点图书出版规划,全面、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教育、宗教、民族、文物等系统的古籍收藏情况和保护状况进行全面普查,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数字资源库;实现古籍分级保护,建立《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通过努力,逐步形成完善的古籍保护工作体系,使我国古籍得到全面保护。国家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1、布署实施

    2007年2月28日至3月1日,“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务委员陈至立做了重要讲话,对古籍保护工作提出了要求,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教育部、科技部、民委、宗教局、新闻出版署、文化部、文物局九个部委领导参加会议。会上,下发了国办发〔2007〕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古籍定级标准》、《古籍特藏破损定级标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古籍修复技术规范与质量要求》、《古籍普查规范》和《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任职资格》,其中前五项获颁文化部行业标准,这标志着“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全面启动。

2、建立古籍保护工作机制,成立工作机构

    4月30日,国务院批复同意由上述九个部委组成“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文化部;5月25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正式成立,中心办公室设在国家图书馆。负责进行全国古籍普查培训、古籍修复培训,汇总古籍普查成果,建立中华古籍综合信息数据库,形成全国统一的中华古籍目录。

3、开展试点工作

8月3日,文化部组织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周和平副部长对试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试点工作总体目标。同时指出国家要在2007年年底前公布第一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并命名首批“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

4、成立专家督导组对各省进展情况进行督导

    为推动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及古籍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选派专家和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督导组,于2007年8月下旬到9月上旬,对各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进行督导。督导内容为:各地区工作机构建立情况;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普查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首批“全国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及“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准备情况。

5、组织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

    从9月中旬开始,文化部组织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和专家评审工作。2008年3月1日,国务院首批公布的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51家“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中,我省有93种古籍入选,山东省图书馆、青岛市图书馆被列入“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6、人员培训与软件设计等

    2007年下半年,国家组织了三期古籍普查培训班、一期古籍修复培训班。包括山东省图书馆在内的所有省级公共图书馆、试点单位图书馆选派学员参加了培训。另外,古籍普查软件正在招标。

二、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积极准备

    迅速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并按《意见》要求,起草《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由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科技厅、民委、宗教局、新闻出版局、文物局、文化厅九个厅局会签此文件。会签文件在几天之内全部完成。10月15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发文,速度之快,领先全国。2007年9月10日“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筹备成立,中心设在山东省图书馆。

2、迅速制订全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

    已起草《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古籍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古籍保护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申报评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山东省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山东省古籍保护2008-2012年经费预算》。

3、试点工作有序进行

2007年8月3日的“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上公布了全国57家试点单位,试点单位选择标准主要是古籍藏量丰富、基础工作开展得好的单位,同时也考虑到各系统、各方面。我省有四家名列其中,这在全国各省是不多见的,说明了国家对我们山东文化资源大省的充分肯定和对我们古籍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这四家单位是: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博物馆、山东大学图书馆、青岛市图书馆。

4、采取一系列活动推动全省古籍保护工作迅速、全面、深入开展

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各界通报我省入选“中华古籍保护计划”试点的情况,以期引起全社会对古籍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山东省图书馆组织山东大学等驻济六大古籍收藏单位,召开了“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座谈会”,交流各馆古籍收藏情况,就我省申报“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名单和“山东省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山东省珍贵古籍名录”评选标准征求意见,讨论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方案。

5、积极组织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申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是古籍保护工作开展以来的第一项重要任务,是展示山东文化资源大省的良好机遇,为此,“山东省古籍保护中心”在文化厅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全省古籍收藏单位调查摸底工作,省馆多次派人到北京递送和补交材料,力争所有符合最低入选标准的收藏单位和珍贵古籍都参加申报。

6、我省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受到督导组表扬

    2007年9月5日-11日,“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选派的专家与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督导组来到我省,就我省古籍保护工作机构建立情况、试点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普查工作方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申报及“全国重点古籍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准备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他们认为,山东省古籍保护工作认识到位,工作力度大,工作成绩突出。

7、各试点单位及其他地区古籍保护工作有效开展

    目前,按照试点工作安排,各试点单位的古籍普查工作正顺利开展:省图书馆“海源阁专藏”古籍的普查工作即将完成;省博物馆、青岛市图书馆的普查工作也在有序进行;山东大学图书馆正在进行普查数据的录入。其他地市也正积极筹备,如烟台市图书馆已经制定普查方案和经费预算。

三、我市的古籍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认真准备。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文件精神,按照省文化厅的统一布署,我们在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做好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由市政府办公室以(2008)1号文件印发。市文化局起草下发了《日照市古籍保护实施方案》。

2、开展古籍保护宣传,组织古籍普查业务培训

一是通过新闻媒体开展了古籍保护宣传工作,宣传提高社会公众的古籍保护意识。二是通过“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宣传月”活动,开展宣传。印发宣传材料1000份。三是举办了这次古籍保护培训班,意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做好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把我市的古籍保护普查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四是市馆正在筹划举办“民间古籍普查成果展”。

3、公共图书馆的馆藏古籍普查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2007年11月,市图书馆派员参加了省图书馆举办的 “全省古籍保护培训班”。并根据省图书馆古籍普查业务工作要求,与莒县图书馆、五莲县图书馆进行了沟通,进行了馆藏古籍的调查、摸底,初步掌握馆藏古籍的状况。这次培训班结束后,全市的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就要全部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