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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人傻钱多速来

        王良璟想破头也不会想到,竟然是自己的举动,救了三哥。

        韩千寿来大宋打草谷,被王家军俘虏。

        韩德让的威名的确是淡去了,辽国居然不关心韩千寿的死活,包拯把他囚禁在监牢之中,三个月之后,韩千寿死了……连一卷芦席都没有,就被扔到了乱葬岗子,成了野狗嘴里的美食。

        韩千寿的死,让原本就艰难维系的韩家更加困难,他们的草场被霸占,牛羊被掠夺,田地也没了,曾经拥有的一支船队也落到了一个大人物的手里。

        那位大人物实在是不知道海洋意味着什么,他没有把船队当回事,也就给了王良瑾千载难逢的机会,趁着看管的士兵逃散,他鼓动水手和奴隶造反,抢夺了三条船,离开了辽国,在海上漂泊五天,所有人几乎饿死,绝望地躺在甲板上,等待死亡降临,就在这时候,他们突然发现了一处海岛,用尽最后力气,登上海岛,充足的食物,甘甜的淡水,让他们起死回生。

        王良瑾在一群人中,见多识广,被公推为岛主。

        在岛上安家之后,王良瑾越发四年亲人,这么多年过去了,薛家的案子没准早就被人忘了,他乘船一路赶回了大宋,又辗转回到沧州,前后花了差不多两个月时间,历经艰险,吃了不知道多少苦。

        终于到了家中,王良瑾也傻眼了,曾经的老屋消失了。取而代之是崭新的房舍,宏大的祠堂,高大的石刻,记录着王家先人的功绩……看到这些,王良瑾简直像做了一场梦,根本不敢相信。

        兄弟哭诉了半天,王良瑾拍着四弟的肩头,感慨万千。

        “老四,真没想到,咱们兄弟之中,你才是真正成大事的!”

        王良璟老脸通红,他哪有那个本事,要不是儿子,只怕王家真的就完了……对了,那小子哪去了?

        王良璟正在愣神,房门推开,一阵香气飘来,原来王宁安跑出去张罗了几个菜,又拿来一坛子酒。

        王良瑾离着老远就闻到了酒香。

        “好酒啊!快拿来我尝尝!”

        王良瑾是个酒鬼,抓起酒坛倒了一碗,就往嘴里灌,拦都拦不住。

        一口酒喝下去,王良瑾的脸瞬间变得通红,脖子也粗了,眼也红了,眼珠都往外冒,都把王宁安给吓到了,半天王良瑾总算把酒喝下去,伸出两个大拇指,惊喜不已。

        “好烈的酒,我看比起瑶池琼浆也差不多了。”

        王宁安一愣,忙问道:“三伯,你也听说过瑶池琼浆?”

        “怎么没听过,辽国的贵胄都喜欢这玩意,我听说女真部的一个头人用二百匹马,一百头牛,才换了小小的一坛。”王良瑾用手比了比,小坛子最多装三五斤的样子。

        王良璟和王宁安互相看了一眼,爷俩的呼吸都急促起来,口干舌燥,脸红心热,竟然比王良瑾还醉得厉害!

        “老四,你这是?”

        “三哥!”王良璟激动大叫,“你说一坛子瑶池琼浆,能换上百匹战马?”

        “是啊,我还能骗你不成!”王良瑾自嘲笑笑,“我刚刚这一口,都值两三匹马了吧!真是好大肚皮!”

        ……

        王宁安突然有种被馅饼砸到,幸福要晕过去的感觉,三伯这时候回来,简直是老天爷送来的宝贝,爷俩年前还琢磨着怎么扩充骑兵,怎么组建运输队,别的都不难,唯独马匹,没有头绪,没想到老天爷这么帮忙,就把三伯给送来了!

        王宁安乐不可支,赶快向三伯请教——王良瑾逃家的几年,就参与薛家的海上生意,后来杀了薛家人之后,他远遁海上,漂泊了好几年,后来遇到了风暴,被刮到了辽国境内,变成了奴隶。

        之后几年,一直给韩家修理船只,搬运货物。

        王良瑾在这些年,饱经风霜摧残,当年他也是小鲜肉一枚,现在愣是成了老腊肉,脸膛紫红,一层厚厚的水锈,关节变形粗大,背都有些驼……只是这些付出并非没有收获,王良瑾有两样本事谁也比不了,一个是他熟悉海况,指挥船队跟玩似的。

        再有,他深知辽国的情况。

        他的介绍,让王宁安也大开眼界,直呼过瘾。

        按照王良瑾的讲述,辽国虽然土地广袤,甚至超过大宋,但是人口却不值一提,只有一千万出头,其中八百多万集中在燕云十六州一代,这也是辽国的财赋重地,命脉所系。丢了燕云,辽国就和普通的游牧部落没什么区别了。

        实际上辽国如今还维持着半游牧的状态,稀少的人口,使得他们没法控制庞大的疆域,因此在辽国境内,拥有很多其他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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